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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明确:鼓励实行2.5天休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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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明确:鼓励实行2.5天休假!

多地明确:鼓励实行2.5天休假!

“试行(shìxíng)4.5天弹性工作制”

“鼓励(gǔlì)有条件的地区推行

‘周五下午(xiàwǔ)与周末结合’

的2.5天休假模式(móshì)”的消息

近年来,无论是(wúlùnshì)地方出台鼓励政策

还是一些(yīxiē)企业宣称已经施行

“2.5天休假(xiūjià)”的相关话题总能引发热议

在现有劳动领域法规(fǎguī)制度

休假的模式(móshì)能否真正落地

是广大职工(guǎngdàzhígōng)关心的重点

多地鼓励(gǔlì)实行2.5天休假

此次四川绵阳鼓励实行2.5天休假(xiūjià),出现在绵阳市商务局印发的《绵阳市提振消费专项(zhuānxiàng)行动2025年工作清单》中。该(gāi)清单旨在(zhǐzài)全面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市场活力,提出29条具体措施,涵盖收入、教育、养老、住房、夜经济、休假等多个方面。

事实上,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(ruògānyìjiàn)》中(zhōng),就已经有关于优化休假(xiūjià)安排的内容,明确鼓励错峰休假,鼓励弹性作息。

2020年,湖北发布《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》,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(tiáozhěng)夏季(xiàjì)作息安排,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(zhōumò)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。

据不完全(wánquán)统计,全国已经有河北、江西、甘肃、安徽、陕西、福建、浙江、广东、山东、湖北等省份(shěngfèn)出台优化弹性休假制度、鼓励2.5天休假的(de)相关意见。

记者注意到,湖北黄冈、宜昌、恩施、咸宁、荆门等地市,乃至一些县区都(dōu)先后(xiānhòu)出台了相关意见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(hé)单位实行2.5天休假。

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实行2.5天弹性(tánxìng)休假制度的实施方案,对“谁能休”“怎么休”等问题加以明确。根据已经公布(gōngbù)的方案,周末弹性休假的实施对象主要适用于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(tuántǐ),暂时未纳入实施范围(fànwéi)的有政府窗口服务部门、公办医院、公办学校等公共服务(gōnggòngfúwù)部门及应急保障部门。

另外,从执行时间来看,2.5天休假并非全年执行,大部分出台意见的城市选择在夏季。如(rú),根据(gēnjù)2020年湖北宜昌出台的相关方案,实施时间为当年7月至12月;江西上饶2.5天短假的执行时间为每年(měinián)的6月1日至(rìzhì)(rìzhì)8月31日;山西晋中和江西吉安则规定于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夏季2.5天休假。

2.5天休假已提议多年,但每有地方出台鼓励实施的政策,均引发热议,其中(qízhōng)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一(zhèyī)模式尚未普遍施行。

不过也有企业正在积极探索弹性工作制的可行性。今年1月,网红名师(míngshī)张雪峰就曾公开表示,其公司已经实行了(le)两年“上4休3”。

2024年12月,携程(xiéchéng)集团联合创始人、董事局主席梁建章在携程集团全球合作伙伴峰会上表示:“未来是不是可以4天工作制或者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,携程都是非常积极地(dì)在探索(tànsuǒ)。”

记者注意到(dào),每当2.5天休假的话题成为舆论热点时,不少网友(wǎngyǒu)在热议的同时保持冷静,留言认为政策仅仅是鼓励而非强制,且无执行细则,如此一来,落地就(jiù)变得尤为困难。还有(háiyǒu)网友表示:“双休都保证不了,如何弹性休假?”

不过,2.5天休假无疑对于拉动经济发展有着积极促进作用,记者发现,目前有关(yǒuguān)弹性作息的政府鼓励性意见无不是绑定提振文旅(lǚ)消费相关措施出台。在湖北黄冈、宜昌(yíchāng)等旅游(lǚyóu)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,还配套有当地旅游年卡、旅游一卡通等激励措施。

近日,有媒体就鼓励2.5天休假(xiūjià)模式开展微(wēi)调查,关于休假模式对经济社会发展(fāzhǎn)的(de)积极作用,27.46%的受访者认为2.5天休假模式能“促进居民消费,带动旅游、餐饮等服务业发展”,26.95%认为可“缓解工作压力,提升劳动者(láodòngzhě)幸福感和工作效率”,17.29%认为能“创造更多就业机会,推动灵活就业”。

事实上,关于实施每周4.5天工作时间制度,官方此前已有答复(dáfù)。2020年8月,人社部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中明确指出,现行工时制度和标准(biāozhǔn),是综合考虑我国人口(rénkǒu)、就业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习惯等因素(yīnsù)制定的,有利于实现劳动者(láodòngzhě)身体健康权、休息权与就业权之间的平衡,进一步缩短工时标准尚不具备现实基础。

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(jiàoshòu)沈建峰认为,在一定(yídìng)程度上,现行的涉及劳动休假方面的法律法规,并未(bìngwèi)为2.5天休假提供制度前提。因为现行规定(guīdìng)的是每日工作(gōngzuò)8小时、每周工作40小时,如果不给用人单位增加负担,不降低劳动者工资,不改变40小时周工作总时长,2.5天休假模式意味着其他4.5天需要工作40小时,每日工作时间将(jiāng)超过8小时,等于给用人单位增加了支付加班费等负担。

有法律界专业人士直言(zhíyán),鼓励之下,2.5天休假无法“一刀切”式地大范围施行,只能由(yóu)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(xūqiú),在不影响正常办公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,合理合法自行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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